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19883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19883号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北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京北方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京北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北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京北方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京北方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19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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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玥
中国·北京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尹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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