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制实施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
本次重组涉及行业是否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海航科技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卖方”)拟将其下属
子公司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标的公司”)与 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交易对方”)新设子公司 Imola Merger Corporation 根据美国法律进
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并由交易对方持有其 100%股权,
Imola Merger Corporation 终止存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卖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标的公司为投资管理公司,其下属公司 Ingram Micro, Inc.为主要业务经营
主体。Ingram Micro, Inc.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尔湾市,主营业务为 IT 产品
分销以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属于批发与零售业。根据主要营业收入情况,依照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为 F“批发与零售业”中的 F51“批发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国务院
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
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 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出售其所持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 100.00%股
权,不涉及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为海航科技重大资产出售,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造
成影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
案的情形。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莫太平 赵佳琦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先庭宏 刘兆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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