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大气环境质量、严防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沧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路街道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处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厉禁止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2323800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