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三盛定增、“摘帽”存变数 该时间段买入的股民可向公司索赔)
11月3日,ST三盛(300282)发布公告称,公司和董事长林荣滨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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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根据初步判断,凡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同日,公司还收到了交易所的关注函。交易所要求公司解释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和事项,是否和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有关。
从既往公告来看,今年4月27日,公司自称在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时,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
4月29日,审计机构对ST三盛2021年财报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10月24日,ST三盛发布《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称违规质押担保情形、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
10月31日,公司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同日,公司还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包括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3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立案调查让上述事项发生了变数。赵敬国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此,ST三盛上述定增事宜可能将无法继续。
就立案调查是否影响定增与“摘帽”进程,记者试图致电ST三盛董秘办询问,但相关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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