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23日讯(记者 邹俊涛)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依旧按定期利率支付利息,此前在银行业中普遍采用的“靠档计息”储蓄方式,在被监管明令禁止后已经不再复现,然而近期却有银行因此收到罚单。
8月2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陀农商行”)因“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定期利率核算利息”被国家金融监管局舟山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75万元。
(资料图片)
财联社记者在查阅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后发现,截至目前为止,全网仅能看到普陀农商行这一张罚单。可以说,这也是行业里首张“靠档计息”罚单。
据了解,“靠档计息”在两年前就已经被监管明令禁止。2020年3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此后,市场上的存量“靠档计息”产品逐步清零,此类产品也被要求停止办理。
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靠档计息”产品的存在拉高了银行吸储成本,加大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有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靠档计息”实际上触犯了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等条款。
行业首张“靠档计息”罚单
何为“靠档计息”?普通定期存款一般采用的计息方式是到期一次性付息,如果存款人在定期未到期的情况提前支取,那么传统计息方式就会直接按照活期计算利息;而在“靠档计息”情况下,如果存款人需要在未到期前提前支取,银行可以按照最近一档的定期利率执行付息。
前者直接变成了活期,后者依旧还是定期,二者直接的利息相差巨大。在业内看来,“靠档计息”是各家银行存款压力较大,为了吸收存款,推出来的一种特色储蓄方式。2019年以前,不少银行发行了活期存款靠档计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创新”产品。
2020年3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求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此后,“靠档计息”产品被正式纳入监管。
8月23日,财联社记者随机拨打了中行、工行、招行等银行客服,咨询“靠档计息” 相关讯息得到的答复均为,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实际天数的活期计算利息。
公开资料显示,普陀农商行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15亿元。目前公司公开资料较少,其官方微信平台资料显示,2022年末,普陀农商行的存款余额为240.45亿元,贷款余额176.76亿元,存贷款规模、增量稳居全区银行业第一。
“靠档计息” 被监管多次明令禁止
过去几年间,监管层多次对“靠档计息” 发文相关文件,明令禁止。
2021年2月,央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靠档计息”产品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规定。
央行在报告中表示,为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加强存款自律管理,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有序整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自2019年12月17日起,金融机构停止新办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2020年末,此类产品余额从整改前的15.4万亿元压降至零。另外,金融机构自2019年5月17日起逐步整改活期存款靠档计息产品,并于2019年12月起停止新办,余额自然到期。截至2020年末,活期存款靠档计息产品已压降5.5万亿元,压降比例超八成。
2020年12月,国有六大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响应监管要求,当月先后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调整提前支取时适用的计息规则,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照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其他金融机构也相继执行“新规”。
2021年3月23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不得采取违规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违规手段吸收和虚增存款”,再次对“靠档计息”进行明令禁止。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