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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7日,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公司罚款16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杨海靖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罚款6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张河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罚款5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曾闽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收展第一营销服务部罚款5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林建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罚款15万元;对王宏灿、谢陈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2万元;对周锦、林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万元。以上处罚时间皆为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