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刘新霞) 4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实施方案,十二项举措全力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开展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县、区)创建。聚焦打造省际消费中心城市,结合激活全市文旅消费、发展特色夜间经济、加快中心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在全市大力开展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县、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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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主体创建活动。持续加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街区、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的培育力度,以核心商圈、大型市场、旅游景点、美丽乡村等区域和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提质拓面,切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
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更多线下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区)覆盖率达到100%。
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持续扩大濮阳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影响力,线下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二维码”覆盖范围,积极做好“放心消费二维码”市场主体的跟进和日常维护。
开展消费维权效能提升行动。推进在线纠纷快速解决机制(ODR) 建设,加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五进”站点建设,高标准规范化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
推进消费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启动濮阳市消费环境评价体系建设,构建一套科学、全面、具有濮阳特色的消费环境评价体系。
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街区、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创建活动的影响力,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创建。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政府在行动”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平安市场创建等活动,收集、汇总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贯彻落实情况。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行业协会在行动”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积极推行行业团体标准,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投诉站运行机制,引导各行业组织通过培育新消费品牌、营造新消费场景、开展节日促销活动、举办展销会、美食节和“线下展销+线上推介+物流配送”等方式,有效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满足消费需求、共同拉动消费、提升消费品质。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龙头企业在行动”活动。指导各行业龙头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打造安全消费场景、增强居民消费信心,进一步完善相关便民商务设施,认真落实相关消费安全制度,充分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消协在行动”活动。各级消协组织强化“两站”建设和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消费热点、痛点和关注点,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
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新闻媒体在行动”活动。动员新闻媒体参与活动监督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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