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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24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及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经培训机构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现将对申报享受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两家培训机构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反映。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来源:建湖e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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